发布时间:2025-01-24 11:24:35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满足的条件包括:
一、在所在城市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
二、收入及财产需低于规定的标准。
三、如申请人系外来务工人员,还需在该城市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
具体申请条件由直辖市及市、县级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需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分配租用:
一、现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简称“三房”)的轮候家庭,可直接向原申请地点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二、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含),且3人及以下家庭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含)、4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不超过13万元(含)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亦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外地来京工作人员的申请办法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君子相知,温不增华,寒不改弃,贯四季而不衰,历时光而益固,或见或不见,牵挂于心足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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