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8 08:46:13
根据建设部的规定,施工专项技术方案包括七大类,这些方案在特定条件下必须进行编制,有些还需要通过专家论证:
一、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要求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地质条件复杂时编制专项方案。
二、土方开挖工程,当基坑(槽)的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时,需要制定专项方案。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包括工具式模板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以及承重支撑体系,这些工程需根据不同条件制定具体方案。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当使用非常规起重设备且单件起吊重量达到10kN及以上时,或进行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时,需要制定专项方案。
五、脚手架工程,涉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吊篮脚手架、自制卸料平台和移动操作平台,以及新型和异型脚手架,这些工程需单独制定专项方案。
六、拆除和爆破工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及爆破拆除工程,这些工程需要制定详细的专项方案。
七、其他工程,例如建筑幕墙安装、钢结构安装、人工挖扩孔桩、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预应力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且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均需制定专项方案。
上述专项方案的编制不仅有助于确保施工安全,还能够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