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4 02:48:30
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审批表——街道办事处初审(15日内)——社区内公示(10日)——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10日内)——区民政部门审核(10日内)——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10日内)——市住保办复核——登报公示(10日)——批准申请
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初审——本单位公示(10日)——市住保办审核——登报公示(10日)——批准申请
南京公租房可以申请的三类人群:
1、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700元以内;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4)年满35周岁的单身个人可参照以上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申请公租房。
2、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南京户籍;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2)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3)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本市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
(2)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年及以上;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如果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有房产登记、交易行为的,或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商办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