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3 10:31:38
淮南公积金提取办理条件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六)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或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九)职工调出或户口迁出淮南不能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的;
(十)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本条第二、三、四、八、九项规定的,应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符合第1、六、七、十项规定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也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不足部分可由家庭成员(只限父母、子女)申请提取;符合第1、 五、六、七、十项规定条件的,提取金额至佰元整。
淮南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可从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淮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经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初审同意,并签字盖章;
2.审批
(1)初审:申请人携带提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窗口,初审人员进行系统查询、资料收集、留存影像资料。准予提取的,签署初审意见,向复核人员移交资料。不准予提取的,当面告知。特殊情况,3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电话通知提取人,说明原因。
(2)复核:申请人到复核窗口,复审人员对资料再审核,签字、盖章,联名卡支付,提取人登记签字。
3.支付
未使用联名卡的职工,持提取审批表10日内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配偶)的储蓄存折(卡),特殊情况转入单位账户。
综上所述,淮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最新规定条件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享受城市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