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8 14:16:09
宁德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下:
1、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85%上调至3.10%;
2、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70%上调至4.90%;
3、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4.20%上调至4.45%;
4、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公积金的使用规定:
1、缴存条件:职工及其单位需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使用范围: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
3、提取条件:职工在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下,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
4、贷款申请: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满足相应的信用条件和贷款政策要求;
5、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通常受职工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和购房价格的限制;
6、还款责任:职工需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逾期还款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综上所述,宁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至3.10%,五年期以上及五年期以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至4.90%和4.45%,同时对于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贷款利率将在五年期以上基础上上浮10%。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