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6 00:58:47
1、安置房分配对象:管辖范围内由政府征迁拆违指挥部负责拆迁的待安置户。
2、分配原则: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和谁拆迁谁安置的原则;严格按照“先拆先选”的原则,按照腾空交房时间先后顺序分配;特殊困难户由本人申请,所在村核实,工作小组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优先考虑;以安置小区为单位的分配原则。
3、其他情况:安置房分配方式多种多样,参考标准也不一样,如果不满意可以协商,但是大致方向及分配面积等必须按照之前的拆迁协议规定。
安置房分配的程序
1、领表填表:申请人持房管部门出具的代管信托房退管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向市公房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居委会盖章:退管房所在地居委会确认盖章;
3、提交申请:向市公房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4、初审复审公示:市公房管理中心入户调查初审,市国土房产局复审并组织公示15日;
5、签订使用权清退协议:申请户和退管房业主(代理人)就使用权清退问题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市公房管理中心签订《使用权清退协议书》;
6、选房:根据选房规则选房;
7、签订合同:与市公房管理中心签订安置房租赁合同,凭租赁合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凭市公房管理中心开具的《安置房入住通知书》办理入住手续;
8、退还使用权:申请户按约定搬离腾退退管房,归还退管房使用权。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申请表》《使用权清退协议书》《安置房入住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