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8 14:31:04
1. 饭店开业前需要负责人持有医疗机构开具的健康证明。
2. 必须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申请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
3. 向当地消防部门申请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
4. 携带上述证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5. 还要向当地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第一步:完成工商手续。新成立的餐饮店应向所在地主管工商局提交开业登记申请,工商局在收到申请后30天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前,需要先提交店名预先核准申请,然后领取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其中包括餐饮店的各项主要信息。在完成名称登记后,还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所申领排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工商批准登记后,发放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饭店成立日期。登记费为注册资金总额的0.1%。
第二步: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人填写《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监督部门在核对资料无误后进行登记,并进行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三步:办理环保审批。餐饮店经营者需提供位置平面图和周围环境情况,由环保局人员实地查验,合格后签署同意开业并加盖公章。
第四步:完成其他相关手续。包括行业管理登记、物价审核、酒类经营许可证办理、市容管理审批、刻章、税务登记和银行开户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依法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需备案,无需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