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3 17:53:11
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政策,国土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旨在落实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规范和加速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明确土地权属范围,确保公正、依法进行。以下是关键要点:
1. 确权范围:涵盖农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确保无遗漏,包括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2. 法规依据: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政策,如《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技术规定,尊重历史、现实,以确保土地确权的公正性和稳定性。
3. 加快地籍调查:以确保权属合法、界址清晰和面积准确,利用已有成果进行详细调查,形成完善地籍资料,为确权发证提供坚实基础。
4. 权属确认: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各农民集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原则,根据不同情况明确不同集体的所有权主体。
5. 权属代表: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代表,如村集体由村民委员会或集体经济组织代表,乡镇集体由乡镇政府代管。
6. 宅基地确权:遵循面积标准,严格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集体成员在特定情况下经批准可确权,未确权的宅基地须经审核确认其合法性。
7. 违规处理:对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必须依法处理后才可进行登记,严格防止虚假登记或对违法用地直接发证。
8. 技术支持:推动土地登记信息化,完善数据库,加强地籍信息管理,提升土地监管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实施细节,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这项政策旨在强化农村土地管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