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4 17:55:25
你好,个人出租房屋,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税法对税费的规定如下:
1.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相关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额,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个人出租商铺,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教育附加实行综合征收: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未达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4%;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5000元以上(含5000元)、20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8%;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10%。
3.房产税
个人将住房对外出租的,就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租金,按4%的税率税率计缴房产税;个人将非住房对外出租的,就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租金,按照12%的税率计缴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7.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即税率为10%。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