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8 11:00:26
2020年物权法新规物业费
2020年物权法新规物业费,在这4种情况下,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
1、服务不好
当物业没有按照合约提供相应的服务,无作为时,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比如说,不安排保安巡逻、垃圾经常不按时清理、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后不及时处理或者服务人员态度差等,都属于物业管理单位未如约提供应有的服务。
2、捆绑缴费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费就是物业费,不得与其他费用捆绑缴纳,不得将缴纳物业费当做缴纳其他代收生活费用的前提。除此之外,对于物管合约之外的服务,不得强行、隐形收费,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超出规定的费用。
3、收费不符合标准
物业费的收取不是物业公司想当然的决定,物业费的多少是有征收标准的,绿化面积、安保数量、保洁清洁频率、配套健身设施的占比等都是物业费的考量方面。当小区的物业提供的服务和设施达不到该层次收费标准时,业主可以拒绝缴纳。
4、未交房
业主购房不等于交房,而物业管理费是从交房后开始缴纳的,当开开发商未交房或者因某些原因延期交房时,物业不得提前向业主收取物管费。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交房后未入住也是要缴纳物管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