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3 15:00:32
在长沙购房,办理购房合同备案的流程分为两大部分:交付购房款和合同备案。
首先,在支付购房款时,无论是订金、首付款还是按揭款,购房人都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索要由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此通知单共有四联,其中一联由开发企业保存,二、三、四联由购房人持有。购房人需持此三联通知单前往预售资金开户银行完成款项缴纳。重要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购房款项,如果出现这种行为,购房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反映解决问题。
其次,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的30日内,购房人(单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则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买卖合同、以及前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第三联,前往烟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合同自完成登记备案之日起正式生效。如果购房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产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其权属登记申请。
总结而言,长沙购房的购房合同备案流程主要涉及交付购房款项时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获取和使用,以及合同签订后30日内至房产交易中心完成的备案手续。遵守这些步骤,将有助于购房合同的顺利执行和权属登记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