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0 07:21:13
1. 根据国税发(2000)084号文件,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通常为20年。
2. 钢结构生产用房的折旧年限为5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为30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为15年,非生产用房为55年。
3. 钢筋混凝土结构生产用房的折旧年限为5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为3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为15年,非生产用房为60年。
4. 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生产用房的折旧年限为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为30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为16年,非生产用房为50年。
5. 砖木结构生产用房的折旧年限为30年,非生产用房为40年。
6. 简易结构建筑的折旧年限为10年。
7. 管道类建筑中,长输油管道和长输气管道的折旧年限为16年,其他管道为30年。
8. 露天库、露天框架、冷藏库的折旧年限均为30年,简易冷藏库为15年。
9. 烘房、冷却塔、水塔、蓄水地、污水池、储油罐、池、水井(深水井除外)、破碎场、船厂平台、船坞、修车槽、加油站、水电站大坝(及其他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均为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