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5 04:10:48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需提供的基本材料包括:
1. 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申请时需现场拍照,首次申请者需亲自前往拍照。
2. 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等。
3. 证明在本市将居住6个月以上。具体形式如下:
- 自购住房: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及原件供验证。
- 租赁住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复印件及原件供验证。
- 单位集体宿舍: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
- 寄宿亲戚朋友家:提供由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除上述基本材料外,根据不同情况还需提供额外证明材料:
1. 来沪就业者:需提供期限6个月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及原件,且需证明已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
2. 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者:需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且需证明已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
3. 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者:根据亲属关系类型,需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供验证,以及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 来沪就读、进修者:需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原件供验证,或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及原件供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