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8 06:05:46
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1.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2. 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 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在职证明;待业人员、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证明;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 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照片颜色需一致。
5. 再婚当事人需提供的特殊证明,包括离婚证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以上材料需按照要求准备齐全,以确保结婚登记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婚应当是完全自愿的,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干涉。男女双方的结婚年龄分别为二十二周岁和二十周岁。此外,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