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9 11:07:20
2020年11月1日零时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1、2019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11月1日零时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通知》指出,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第七次普查登记
第七次普查登记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这次普查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指标设置上大体相同,但也有些变化,主要是增加填报公民身份号码。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介绍,这主要是出于数据比对的目的,实现与公安、卫健等部门行政记录的比对核查,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普查全流程都将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泄露公民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