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8 01:23:39
济南市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公务员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并实施相关规划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人才发展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制定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协调高层次人才引进,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
三、推动就业工作,制定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培训制度,实施职业资格认证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管理社会保险政策和基金,确保基金安全,推进社会保险社会化服务。
五、进行就业、失业和社保基金的预测预警,制定应对措施以保持就业稳定和社会保障收支平衡。
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人员福利政策,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水平调控。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称制度改革,管理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选拔。
八、管理国际人才引进,负责国外智力引进规划、预算和政策实施,以及与港澳台专家的交流。
九、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与培训,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参与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制定。
十、对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包括公务员考试、考核、申诉控告和荣誉制度的实施。
十一、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维护农民工权益,处理劳动争议和劳动关系问题。
十二、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监督企业劳动用工和政策性人员安置,进行劳动监察。
十三、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