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2 08:43:44
企业税负率计算具体如下:
1、增值税税负率=实际交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的实际销售收入*100%;
2、所得税税负率=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销售额(应税销售收入)*100%;
3、主营业务利润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4、印花税负担率=(应纳税额/计税收入)*100%。
税负率评价标准:
1、分析企业的价值链
制造企业的价值链通过包括了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制造、销售、运输、售后服务、行政人力资源等部分。对于一个独立的企业,往往内部囊括了以上价值链的全部,各个部分产生的增加值在同一家公司汇集,企业税负比较高;
2、分析企业的生产方式
企业的加工费用包括了折旧、人工、辅助生产的费用,这些费用都没有对应的进项可以抵扣。但如果企业将部分产品发外加工,对方开具专用发票,这些加工费就产生了进项,企业销售额相同的情况下,交纳的增值税减少,税负下降;
3、分析企业的运输方式
企业销售产品往往是送货到对方的仓库,运输成本比较高。运输费用的处理有不同的方式,我们比较两种常见方式的税负差异:一是买方承担,运输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买方;一是卖方承担,运输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卖方。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用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总额除以当期企业销售收入然后乘以1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四十五条 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