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0 10:46:26
深圳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如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2、受理:申请人已临柜创建档案,予以受理;申请人未临柜创建档案,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系统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反馈审核失败原因。
深圳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如下:
第一步:登录官网首先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打开主页后,右下角的个人业务下的网上预约。
第二步:输入账号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相关的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
第三步:提取登录之后,个人提取【选择自己对应的提取形式】。
第四步:填写信息依次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的提取信息,填写完成后,提交。
第五步:提交确定提交后弹出确认对话框,确定即可。
第六步:提取完成然后,会返回提取申请的业务受理回执信息,这样本次提取就完成了,然后就只要等待资金入账到银行卡活期账户。
第七步:提交查询同时,也可以自行去查询一下当前的受理情况,个人提取网上提取查询,进入之后,提交按钮。
第八步:查询情况提交后,就会查询到所有提取的相关记录信息以及办理状态。
线下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告知申请人并在退回材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