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3 11:29:15
土地权属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统称,涉及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中国法律界定了不同土地的归属,如城市市区土地归全民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法律规定外归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等也属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均可依法赋予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个人使用。土地权属的确认需由县级以上政府登记并核发证书。土地所有权可因依法改变而变更,须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并更换证书。集体和国有土地可以承包经营,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土地权属单位主要有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从国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使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跨地区国有工程设施的业务主管机关。非法占用、买卖、租赁土地的单位不能成为土地权属单位。土地权属变更包括征用、出让、转让、新建扩建等。土地权属调查针对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申请,实地核实土地位置、界址、使用情况,绘制宗地草图,填写地籍调查表,为地籍测量提供依据。
土地所有权性质主要体现在国家或农民集体对土地所拥有的支配性和绝对性权利。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城市市区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法律规定外归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等属于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性质是指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性质,涉及主体特定性、交易禁止性、权属稳定性、权能分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