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8 02:05:53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未配置专用烟道的既有餐饮场所发布加装烟道建设标准和程序的规范性通知,旨在优化城市餐饮服务环境,确保油烟、异味、废气得到有效治理,提升市民生活质量。以下为详细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权属或报批手续的商住综合楼内,存在油烟、异味、废气排放但未设置专用烟道的餐饮服务项目。
二、建设标准
加装专用烟道需满足国家、省、市关于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要求。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需遵循《饮食建筑设计标准》、《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等相关设计和验收规范,确保加装工程的安全性、环保性与合理性。
三、建设程序
建设单位应委托资质齐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加装设计,并在必要时获得施工许可证。项目开工前,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要求完成报建手续。
加装烟道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等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鼓励商住楼的物业服务单位参与验收过程。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餐饮服务单位如对选址等法规要求存在疑问,可向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咨询。
2. 若加装烟道需附着于建筑外立面,需在办理手续前取得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3. 加装专用烟道时,应考虑油烟排放监测、污水排放及噪声控制等环保措施,确保符合《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旨在规范既有餐饮场所的烟道加装行为,为市民提供更清洁、更舒适的餐饮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