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7 22:58:11
有抵押的房子,房产证丢失,在当地的房管局补办。
补办流程:
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办理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申请补办报告;
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遗失启示;
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