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8 21:44:57
办理广州暂住证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并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居民身份证、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会开具回执。
2. 对于在居住证试点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
法律依据为《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需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由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就读证明: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代办时,需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需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若申请材料不全,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会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或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延长制作发放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