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9 11:49:08
旧房重修申请书中应包括自我陈述,阐释需进行旧屋修复的理由;
提供详细的房屋改造方案;
明确提出重修旧屋的需求。
改建完成后须满足以下标准:
房屋朝向理想,至少保证一间卧室受到阳光直射;
卧室、客厅、厨房等主要空间具备自然光照;
卧室、客厅、厨房及卫生间确保自然通风。
【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第四条
危改房建筑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寝居、食寝和洁污等功能分区,设置独用卧室、独用厨房和独用厕所;
2、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
3、室内净高不小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小于2.10米且其面积不超过房屋总面积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