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3 10:43:21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设立遵循国务院令第350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2002年9月在徐州市委、市政府的批准下成立,于次年1月正式投入运营。作为隶属于徐州市人民政府,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徐州市区域内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负责公共资金的经营管理。
中心内部设有办公室、法规宣传处、组织人事处、归集管理处、提取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稽核监管处和信息网络管理处等9个职能处室,以确保高效运作。2007年,中心增设了中心营业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中心在丰县、沛县、铜山县、邳州、新沂市、睢宁县、贾汪区和翟山等地区设立了8个管理部,这些管理部与中心共同遵循统一制度、管理及核算,负责各自责任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多年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其卓越的管理和服务,多次荣获江苏省建设厅的荣誉,如“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归集业务示范单位”和“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贷款业务示范单位”,邳州管理部和新沂管理部分别被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优秀管理部”。这体现了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域的专业性和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