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16:31:37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车辆维修工作规范有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维修合同,以共同遵守。
合同中术语解释如下:
1. “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协议,包括所有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文件。
2. “合同价”指乙方在正确、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 “维修”涵盖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小修、中修、年检等汽车维修服务。
4. “配件材料”指乙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 “乙方”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厂家。
6. “甲方”指接受维修服务的客户。
服务范围包括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年检及其他汽车维修服务,以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送修手续要求甲方经办人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明确维修项目、车辆信息等,乙方凭此单确认接修。
发现维修计划以外故障,乙方须及时告知甲方,经同意后继续维修。
乙方应以修复为主,非必要不更换零部件,需更换须甲方同意。
维修费用应遵循《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幅度见附件报价表。
竣工车辆交接需乙方提供“结算清单”和维修合格证明,甲方经办人验收签字认可。
付款方式为甲方每月30日前核对“结算清单”及维修专用发票,乙方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
乙方应按不低于行业规定标准提供维修服务,保证维修质量,并对质量负责。
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导致的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使用原厂合格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须经甲方同意。维修不合格,乙方承担损失。
索赔时,乙方按甲方同意的方式解决,包括免费维修、更换及延长质量保证期。
乙方延误交货,需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延期,但超过10天未解决,将扣除履约保证金。
误期赔偿费按每车每天300元收取,最高限额1万元。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延误或无法履行,乙方不承担责任。
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需提供履约保证金,违约时甲方有权扣除。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终止条件包括乙方服务不合格、违约行为等。
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生效及变更,需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各执两份。
合同修改补充需双方书面同意,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