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5 09:06:32
泰安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下: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至3.10%;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至4.90%;五年期以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至4.45%;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公积金的使用规定:
1、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用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出国定居等;
2、公积金贷款资格:申请人需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连续缴纳公积金一定期限,信用记录良好;
3、公积金贷款额度:通常根据申请人的缴存额、缴存时间、收入情况以及购房需要来确定;
4、公积金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具体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而定;
5、公积金联名卡使用:公积金联名卡可以用于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以及贷款还款等业务。
综上所述,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已调整至3.10%,同时,五年期以上及五年期以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至4.90%和4.45%,而对于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上浮10%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