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11:40:41
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
如果债权人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人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三年内。
房屋抵押登记期限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实践中房屋抵押期限都是以主债权有效的期限来决定的,大多数情况房屋抵押期限是没有限制的。
【法律依据】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是说因为不能回收环境污染等等的原因北京铝塑板已经不让用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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