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6 22:53:37
农村旧房改造条件
首先,农村居民必须持有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户口本,并对老房屋进行拍照。随后,携带相关证件及身份证件前往规划局窗口申请报建。
其次,如果缺少上述证书中的任意一份(尤其是户口本),可使用旧房产证和土地证,并对房屋进行拍照,向城乡规划局申请报修建设。
若仅有户口本而房屋未确权,则需到当地土地局开具证明,证明该地块属于自己所有,再携带房屋照片及相关材料到规划局报建。
在完成报建后,是否可以直接重建?
答案是否定的,申请报修后还需等待相关部门人员上门审核。若符合住宅建房安全性和改建规划,则可进入修建环节。若不符合,则可能不允许修建或扩建,甚至需要拆除重建。
农村旧房改造政策范围
农村旧房改造适用于全县乡、镇农户,特别是被确认为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房(C级)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优先考虑五保户和低保户等特困户。
农村旧房改造政策基本要求
1. 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乡镇应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确有困难且愿意统一施工的,地方政府应提供帮助。
2. 在自愿的基础上,由非危改对象的建房户将自己的安全住房(经鉴定)有偿置换给危改户居住,腾房户可享受统建新房的扶持政策,置换双方实现双赢,间接让危改户享受危改政策。
3. 以分散改造为主,危房集中的村庄可优先安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