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20:15:56
佛山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
1、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缴存比例必须是1%的整数倍。
2、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来计算的。职工工资的计算依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规定。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佛山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也不得低于佛山市在岗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的缴存基数上限为27234元,下限为1900元。
3、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组成。个人月缴存额上限为3268元,单位月缴存额上限也为3268元,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6536元。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为95元,单位月缴存额下限为95元,月缴存额下限合计为190元。
佛山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流程:
1、确定缴纳比例。
2、公积金代扣代缴。
3、定期缴存。
4、提供缴存证明。
综上所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为个人和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了缴存额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