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7 16:43:00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新申请的企业通常从三级资质的暂定资质开始:(一)注册资本应不低于800万元;(二)需有至少2年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经验;(三)完成的房屋建筑面积累计应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或相应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四)连续两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应为100%;(五)拥有不少于10名具有相关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持有会计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名;(六)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应具有初级以上职称;(七)实施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八)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级资质条件如下:(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至少1年;(三)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四)拥有不少于5名具有相关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名;(五)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并配备专业统计人员;(六)在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七)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暂定资质条件包括:(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二)拥有不少于5名具有相关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名;(三)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并配备专业统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