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8 07:00:39
1. 居间服务费是在某项活动或争议解决过程中,居间方为双方提供中介服务时,根据协议向委托方收取的合理报酬。
2. 在居间服务过程中,若居间方成功促使合同的成立,根据《合同法》第426条的规定,委托方应按照事先的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
3. 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居间服务费,或相关约定不明确,应依据《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参照居间方提供的劳务成本合理确定服务费。
4. 居间服务费的支付责任在于合同的当事人,即居间成功后,双方应承担支付居间服务费的义务。
5. 居间人在促成合同成立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居间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