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1 08:20:29
济南市中区公租房申请条件主要包括: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具备在主城区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同时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需注意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首先,受理。在申请点提交材料齐全后,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然后,初审。自申请点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并根据申请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材料将提交至市公租房管理局进行复审,不合格的将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接下来是复审阶段。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复审合格的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对于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将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将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将进入公租房轮候库。轮候期间,申请人需关注自身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的变化,并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