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1 08:39:38
1. 申请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条件包括:具有本市户籍,并在本市居住超过三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2. 家庭人口和经济条件也有具体要求:对于三口或以上的家庭,年总收入不超过6万元人民币(含6万元),户均财产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含15万元);对于两口或更少的家庭,年总收入和总财产的上限分别为7.2万元人民币(含7.2万元)和18万元人民币(含18万元)。
3. 在申请经济适用房前五年内,家庭成员不能有房屋销售或赠予记录,但家庭内部自行赠予的情况除外。
4. 以上信息旨在提供帮助,希望能对您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