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9 15:24:43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污水监测的相关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污水手工监测的监测方案制定,采样点位,监测采样,样品保存、运输和交接,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是对《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中污水监测技术规范部分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2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了监测方案制定的内容;
——增加了附录A,给出常用污水监测项目的采样和水样保存要求;
——删除了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急监测、资料整编等内容;
——修改了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中污水内容的相关表述;
——完善了采样点位、监测采样、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相
关内容。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中涉及到污水监测的部分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年12月2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3月24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污水手工监测的监测方案制定,采样点位,监测采样,样品保存、运输和交接,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手工方法对排污单位污水进行监测的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562.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T4883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8170数据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HJ168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
HJ630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J/T9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372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CJ/T3008.1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三角形薄壁堰
CJ/T3008.2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矩形薄壁堰
CJ/T3008.3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巴歇尔量水槽
CJ/T3008.4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宽顶堰
CJ/T3008.5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三角形剖面堰
RB/T2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