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7 14:09:00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其建立源于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的严格遵循。在昆明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经过市政府的批准,该中心在2004年3月31日正式成立,作为市政府直接领导下的重要机构。
管理中心的组织架构包括两个分中心,即省直分中心和铁路分中心,以及覆盖广泛的服务网络,具体设有11个管理部,分布在呈贡县、富民县、东川区、寻甸县、嵩明县、宜良县、石林县、禄劝县、晋宁县和滇黔桂石油管理部等地。
内部管理上,管理中心设有8个处室,这些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共同致力于为昆明市民提供高效、专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