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3 17:00:35
公证一天不能办下来。
经过公证机关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又充分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出具公证书,但是如果由于不能避免发生的事或者公证机关需要核实有关的情况的,则应在解决完这些事之后的十五日内出具。
公证申请步骤:
1、首先公民、法人要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
2、然后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
3、接着就是审查。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4、最后才是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综上所述,办理公证首先是申请和受理,其次是配合公证处进行审查,最后是公证处出证。在此同时,需知道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此外了解公证的程序规则也是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