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3 20:11:54
丽水市人民政府侨台(外事)办公室的主要职能包括三个方面:侨务工作、台务工作和外事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1. **侨务工作**:办公室负责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它收集和分析国内外侨情及侨务工作动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信息和建议。办公室还负责接待和联络侨胞、港澳同胞,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同时,它还组织和协调我市与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此外,办公室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办公室还负责归侨、侨眷和华侨的身份认定及定居审核,组织和推动华侨历史研究。
2. **台务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它收集和分析台湾情况,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信息和建议。办公室负责与在台同乡会的交流、联络,做好对台接待工作,并对在台上层人士、重点人物进行跟踪调查。办公室还负责引进台胞的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服务,维护台胞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组织对台经贸、文化、科技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此外,办公室负责台属工作,宣传品的制作与管理,以及赴台人员的行前教育和反馈工作。
3. **外事工作**:办公室负责执行中央对外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处理本市涉外管理的重大事项。它接待外宾和各国驻华使馆人员,统筹办理市级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并指导外宾接待工作。办公室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和邀请外国人员来访的审核报批工作,归口管理本市因公出国情况。它还负责我市与外国结好的工作,协助管理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三资”企业中外籍人士的涉外事项。办公室配合市委外宣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纪律教育工作,并负责对外事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此外,办公室还承担其他由市委、市政府及省外办交办的事项,旨在促进我市与世界各国、地区的友好交往,维护我市涉外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