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2 05:48:39
地震灾后农村永久性建房补助是根据省政府规定,以及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5.12”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的意见》(广府发〔2008〕16号)文件精神,对恢复重建永久性住房的农户,政府按照“一户一宅”,平均补助为每户2万元,根据受灾农户的经济状况和家庭人数实行分类补助,对不同人口家庭适当予以区别,对建卡绝对贫困户和低保户两类农户给予适当照顾。具体补助标准分为两类三档:
一般农户:1-3人家庭16000元、4-5人家庭19000元、6人及以上家庭22000元。
困难农户:1-3人家庭20000元、4-5人家庭23000元、6人及以上家庭26000元。
在上述补助标准中,对农户家庭人数的认定,一律以2008年5月11日户口记载为准,对建卡绝对贫困户和低保户两类农户的认定,一律以2008年5月11日的档案记载为准。
但是还是与所在当地政府有联系,因为最终评定时要经过村民“一事一议”。